中文手机版
行业
品牌之家

住友重机械

住友重机械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创立时间: 1888年

注册金额: 9,300万(美元)

品牌发源地: 日本

总部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1001A室

品牌荣誉

始创于1888年日本,综合性机械制造商,涵盖通用工业机械/尖端精密机械/建筑机械/船舶和环境/工厂设备等。

始创于1888年日本,综合性机械制造商,涵盖通用工业机械/尖端精密机械/建筑机械/船舶和环境/工厂设备等。

品牌介绍

住友重机械工业(中国)有限公司是由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投资的日本独资企业,主要产品为重型机械减速机,现有员工500余人,注册资金为8700万元人民币。

日本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的事业遍及全球,在欧洲、美洲、东南亚、及中国上海均设有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公司作为面向全球发展的住友重机械PTC事业部的重要生产据点之一,自1994年正式成立以来,经过10余年的努力已具有相当规模。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住友重机械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9551720D

法定代表人

近藤守弘(KONDO MORIHIRO)

企业邮箱

jing_guo@cg.shi.co.jp

成立日期

2011-02-17

注册资本

9,300万(美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310000400643677

营业期限

2011-02-17 至 2061-02-16

核准日期

2025-01-23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19人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1001A室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平衡;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股东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七)从事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八)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九)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住友重机械
实力档案
企业名称
住友重机械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34627660
创立时间
1888年
品牌发源地
日本
总部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86号1001A室
品牌介绍

住友重机械工业(中国)有限公司是由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投资的日本独资企业,主要产品为重型机械减速机,现有员工500余人,注册资金为8700万元人民币。

日本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的事业遍及全球,在欧洲、美洲、东南亚、及中国上海均设有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公司作为面向全球发展的住友重机械PTC事业部的重要生产据点之一,自1994年正式成立以来,经过10余年的努力已具有相当规模。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住友重机械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近藤守弘(KONDO MORIHIRO)
成立日期
2011-02-17
注册资本
9,3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9551720D
企业邮箱
jing_guo@cg.shi.co.j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310000400643677
营业期限
2011-02-17 至 2061-02-16
核准日期
2025-01-23
参保人数
19人
经营范围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平衡;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股东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七)从事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八)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九)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