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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之家

华扬联众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创立时间: 1994年

注册金额: 25,333.6552万(元)

品牌发源地: 北京市

总部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光华长安大厦17层

品牌荣誉

华扬联众创建于1994年,是国内较早的以驱动增长为核心、整合全域及全链路数字化经营能力的信息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825),旗下整合了新营销服务、新IP、新技术、新零售四大优势业务板块,并形成了高效联动、以商业数据赋能全渠道营销的闭环。

华扬联众创建于1994年,是国内较早的以驱动增长为核心、整合全域及全链路数字化经营能力的信息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825),旗下整合了新营销服务、新IP、新技术、新零售四大优势业务板块,并形成了高效联动、以商业数据赋能全渠道营销的闭环。

品牌介绍

成立于1994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互联网综合营销服务的企业,以驱动增长为核心/整合全渠道营销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ylink,股票代码:60382)成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北京,于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主要城市设立有多个分公司或子公司,亦先后在首尔、洛杉矶、纽约、伦敦、巴黎、东京、慕尼黑、米兰设立办公室,拓展海外业务。

华扬联众是以驱动增长为核心、整合全渠道营销的全域营销公司,旗下整合了信息技术营销服务、新零售、综合性内容创造三大优势业务板块,并形成了有效联动、以商业数据赋能全渠道营销的闭环,助力商业伙伴在快速变化的竟争环境中实现价值,以商业力量创造美好生活。

华扬联众所占市场份额及营业规模均处于行业前列,秉承着“合作共赢、科技利人、高效行动力”的价值观,将一如既往引导行业在创新中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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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101343096U

法定代表人

杨家庆

企业邮箱

info@hylinkad.com

成立日期

1994-06-28

注册资本

25,333.6552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110108000676672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5-02-18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参保人数

0人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光华长安大厦17层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脑动画设计;出版物印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印刷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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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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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华扬联众
实力档案
企业名称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85135001
创立时间
1994年
品牌发源地
北京市
总部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光华长安大厦17层
品牌介绍

成立于1994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互联网综合营销服务的企业,以驱动增长为核心/整合全渠道营销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ylink,股票代码:60382)成立于1994年,总部设在北京,于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主要城市设立有多个分公司或子公司,亦先后在首尔、洛杉矶、纽约、伦敦、巴黎、东京、慕尼黑、米兰设立办公室,拓展海外业务。

华扬联众是以驱动增长为核心、整合全渠道营销的全域营销公司,旗下整合了信息技术营销服务、新零售、综合性内容创造三大优势业务板块,并形成了有效联动、以商业数据赋能全渠道营销的闭环,助力商业伙伴在快速变化的竟争环境中实现价值,以商业力量创造美好生活。

华扬联众所占市场份额及营业规模均处于行业前列,秉承着“合作共赢、科技利人、高效行动力”的价值观,将一如既往引导行业在创新中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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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杨家庆
成立日期
1994-06-28
注册资本
25,333.655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101343096U
企业邮箱
info@hylinkad.com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
工商注册号
110108000676672
核准日期
2025-02-18
参保人数
0人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脑动画设计;出版物印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印刷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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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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