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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之家

浙江同创

0573-89266568|浙江同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

注册金额: 5,000万(元)

关注指数: 177 人

创立时间:

总部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安江路63号(自主申报)

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工业园,紧靠G525国道,G92杭线、G1522常台高速互通5公里,高速穿越而过。至上海130公里,交通方便,环境优美,资源丰沛。从事各种管材、管件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精、专企业。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公司拟投资1亿,占地10余亩,将拥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线和完善的检测设备。公司已经与浙江大学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共同研发智能管材;智能探测管道漏电、漏水、漏气。为维修施工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公司引进浙江金伟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自动管材生产线多条,各种系列产品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通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公司规模逐步壮大。

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产品争创地方品牌。公司贯彻:“科学管理、优质高效、遵信守约”的质量方针,展望未来,前景光明。同创新材料将以产品经营为基础、资本经营为手段、全球经营为目标,着力做精专业、做大产业、做遥企业,为打造产业规模集约化、资本结构多元化、企业管理现代化的百年同创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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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浙江同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7BF93Q8M

法定代表人

吴卢文

企业邮箱

827524484@qq.com

成立日期

2021-10-13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330481000486389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3-09-05

登记机关

参保人数

12人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安江路63号(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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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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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浙江同创
企业名称
浙江同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73-89266568
总部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安江路63号(自主申报)
品牌介绍

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工业园,紧靠G525国道,G92杭线、G1522常台高速互通5公里,高速穿越而过。至上海130公里,交通方便,环境优美,资源丰沛。从事各种管材、管件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精、专企业。立足长三角,辐射全国,公司拟投资1亿,占地10余亩,将拥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线和完善的检测设备。公司已经与浙江大学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共同研发智能管材;智能探测管道漏电、漏水、漏气。为维修施工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公司引进浙江金伟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自动管材生产线多条,各种系列产品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通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公司规模逐步壮大。

公司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产品争创地方品牌。公司贯彻:“科学管理、优质高效、遵信守约”的质量方针,展望未来,前景光明。同创新材料将以产品经营为基础、资本经营为手段、全球经营为目标,着力做精专业、做大产业、做遥企业,为打造产业规模集约化、资本结构多元化、企业管理现代化的百年同创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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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浙江同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吴卢文
成立日期
2021-10-13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7BF93Q8M
企业邮箱
827524484@qq.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330481000486389
核准日期
2023-09-05
参保人数
12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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