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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保险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北京市

注册金额: 325,154万(元)

关注指数: 277 人

创立时间: 2007年

总部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中海国际中心A座

2007年9月,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保险”)根据国家“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成立。

长安保险是以责任保险为特色的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责任险、车险、财产损失险、信用与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努力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中的保险新需求,尤其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完整的产品体系和独特的竞争优势,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社会赞誉。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内涵价值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余年来,长安保险以勇担责任、诚信经营、服务社会为己任,突出优势,追求卓越,着力提供独具特色、品质高端的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在诸多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同与信赖。

截至2021年底,长安保险已有15家省级二级机构开业运营,覆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安徽、湖南、湖北、福建、云南、宁夏、青岛、宁波、厦门等省(区)和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数量达到278家,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1.4万亿元,服务客户数量近2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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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1182

法定代表人

周正平

企业邮箱

chiyannan@ecaic.com

成立日期

2007-11-07

注册资本

325,154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工商注册号

100000000041327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0-12-17

登记机关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3135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中海国际中心A座

经营范围

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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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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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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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品牌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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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保险
企业名称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57051888
创立时间
2007年
品牌发源地
北京市
总部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中海国际中心A座
品牌介绍

2007年9月,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保险”)根据国家“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成立。

长安保险是以责任保险为特色的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责任险、车险、财产损失险、信用与保证保险、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努力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中的保险新需求,尤其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完整的产品体系和独特的竞争优势,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社会赞誉。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内涵价值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余年来,长安保险以勇担责任、诚信经营、服务社会为己任,突出优势,追求卓越,着力提供独具特色、品质高端的风险保障和保险服务,在诸多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同与信赖。

截至2021年底,长安保险已有15家省级二级机构开业运营,覆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安徽、湖南、湖北、福建、云南、宁夏、青岛、宁波、厦门等省(区)和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数量达到278家,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1.4万亿元,服务客户数量近2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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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周正平
成立日期
2007-11-07
注册资本
325,15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1182
企业邮箱
chiyannan@ecaic.com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登记机关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100000000041327
核准日期
2020-12-17
参保人数
3135人
经营范围
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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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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