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手机版
行业
品牌之家

ViTrox

0512-62519891|伟特测试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世界国家

注册金额: 41.5万(美元)

关注指数: 103 人

创立时间: 2000年

总部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和路93号D幢102、103室

自2000年成立以来,伟特持续研发创新,价格实惠的自动化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和系统及芯片嵌入式电子产品予半导体及电子封装产业。伟特主要的产品是机器视觉检测系统(MVS),自动电路板检测系统(ABI)和电子通信系统(ECS)。

ViTrox在全世界所服务的客户,计有半导体外包和测试(OSAT)企业,印刷电路板制造商,电子组装公司,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原始设计制造商,(ODM),电子代工服务(EMS),及契约制造商(CM)。

在2004年6月24日,ViTrox成功申请上市并命名为伟特机构(ViTrox Corporation Berhad)。ViTrox名列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旗下的主板市场,其股票代号为0097号。

ViTrox在产品研发的表现与企业绩效,和人力资源发展,获得了众多国内及国际上的认可及奖项。

目前,伟特则是领先全球的全方面自动机器视觉检测系统的供应商,并拥有遍布世界各地的客户群如: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泰国、越南、菲律宾、台湾、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洲、欧洲、巴西、墨西哥、美国等等。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伟特测试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84381410C

法定代表人

SIAW KOK TONG

企业邮箱

ting-ting.yang@vitrox.cn

成立日期

2006-02-09

注册资本

41.5万(美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320594400014521

营业期限

2006-02-09 至 2036-02-08

核准日期

2024-08-01

登记机关

参保人数

66人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和路93号D幢102、103室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为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产品提供的自动视觉测试系统及相关软件产品,销售本公司所开发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从事机器设备和相关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机器设备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按行业查看

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ViTrox
企业名称
伟特测试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2-62519891
创立时间
2000年
品牌发源地
世界国家
总部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和路93号D幢102、103室
品牌介绍

自2000年成立以来,伟特持续研发创新,价格实惠的自动化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和系统及芯片嵌入式电子产品予半导体及电子封装产业。伟特主要的产品是机器视觉检测系统(MVS),自动电路板检测系统(ABI)和电子通信系统(ECS)。

ViTrox在全世界所服务的客户,计有半导体外包和测试(OSAT)企业,印刷电路板制造商,电子组装公司,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原始设计制造商,(ODM),电子代工服务(EMS),及契约制造商(CM)。

在2004年6月24日,ViTrox成功申请上市并命名为伟特机构(ViTrox Corporation Berhad)。ViTrox名列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旗下的主板市场,其股票代号为0097号。

ViTrox在产品研发的表现与企业绩效,和人力资源发展,获得了众多国内及国际上的认可及奖项。

目前,伟特则是领先全球的全方面自动机器视觉检测系统的供应商,并拥有遍布世界各地的客户群如: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泰国、越南、菲律宾、台湾、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洲、欧洲、巴西、墨西哥、美国等等。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伟特测试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SIAW KOK TONG
成立日期
2006-02-09
注册资本
41.5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84381410C
企业邮箱
ting-ting.yang@vitrox.c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320594400014521
营业期限
2006-02-09 至 2036-02-08
核准日期
2024-08-01
参保人数
66人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为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产品提供的自动视觉测试系统及相关软件产品,销售本公司所开发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从事机器设备和相关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机器设备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