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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猴LINKHOU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苏州市

注册金额: 11,111.11万(元)

关注指数: 350 人

创立时间: 2015年

总部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泉德路699号2幢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专注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

公司在苏州、深圳、北京、美国硅谷、德国斯图加特设立研发中心和据点,开发自动化核心零部件及其关键技术和算法。为了给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已在上海、深圳、北京、郑州、武汉等地设置分支机构,销售网络辐射全国,并成功登陆亚洲、欧洲和北美等市场。

历经多年开发积淀,灵猴自主研发的直线电机系统、机器视觉系统、工业机器人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医疗、3C、食品、太阳能、半导体、新能源、包装等行业。

作为智能制造与工业自动化核心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灵猴一直秉承着不断进取、追求卓越的制造和经营理念,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带领行业技术发展,着眼现在、探索未来,助力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成为“中国制造2025”及“工业4.0”的有力践行者。

Linkhou——灵动智造,厚积薄发。

Linkhou——智能制造与工业自动化领域核心零部件供应商。

为了应对市场需求,我们除了提供产品标准件外,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产品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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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3387785814

法定代表人

董浩

企业邮箱

hr_lh@linkhou.com

成立日期

2015-04-22

注册资本

11,111.11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工商注册号

320506000480364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4-11-28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270人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泉德路699号2幢

经营范围

工业机械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相机、机器视觉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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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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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灵猴LINKHOU
企业名称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775-6920
创立时间
2015年
品牌发源地
苏州市
总部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泉德路699号2幢
品牌介绍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专注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

公司在苏州、深圳、北京、美国硅谷、德国斯图加特设立研发中心和据点,开发自动化核心零部件及其关键技术和算法。为了给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已在上海、深圳、北京、郑州、武汉等地设置分支机构,销售网络辐射全国,并成功登陆亚洲、欧洲和北美等市场。

历经多年开发积淀,灵猴自主研发的直线电机系统、机器视觉系统、工业机器人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医疗、3C、食品、太阳能、半导体、新能源、包装等行业。

作为智能制造与工业自动化核心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灵猴一直秉承着不断进取、追求卓越的制造和经营理念,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带领行业技术发展,着眼现在、探索未来,助力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成为“中国制造2025”及“工业4.0”的有力践行者。

Linkhou——灵动智造,厚积薄发。

Linkhou——智能制造与工业自动化领域核心零部件供应商。

为了应对市场需求,我们除了提供产品标准件外,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产品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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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董浩
成立日期
2015-04-22
注册资本
11,111.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3387785814
企业邮箱
hr_lh@linkhou.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320506000480364
核准日期
2024-11-28
参保人数
270人
经营范围
工业机械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相机、机器视觉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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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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