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家

恺视通KAIST

0755-89516765|深圳市恺视通电子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深圳市

注册金额: 50万(元)

关注指数: 123 人

创立时间: 2010年

总部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康乐社区中海信创新产业城7栋(D栋)502(西段)

深圳市恺视通电子有限公司汇集了一批有多年安防行业经验的精英,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本,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推行“科技、安全、诚信、创新”的企业文化理念,在新的技术平台上改进推出科技含量更高、系统运行更稳定、联网更可靠、功能更齐全的新一代安防系列产品、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停车场系统等智能化小区管理系统。

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朝综合型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从事目安防智能化系统集成及网络系统工程的设计、开发、安装、培训与维护的专业公司之一。产品从普通对讲到具备防区报警、可视对讲、门禁、监控、停车场、别墅、智能化一卡通系统及信息发布功能的智能化小区系统,推动着产品向智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恺视通将以踏实的产品风格、经营思想、不懈努力,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依托,在中国经济建设持续发展中不断进步,开创出一片新天地。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优异的质量使公司赢取了众多客户的厚爱,在全国各地有不少优秀的安防项目。

本着“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发展”的宗旨,公司寻找全国各地的合作伙伴,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人们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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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恺视通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386217XC

法定代表人

钟文政

企业邮箱

13828706837@qq.com

成立日期

2010-04-20

注册资本

5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

440307104619960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5-02-28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0人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康乐社区中海信创新产业城7栋(D栋)502(西段)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产品、楼宇对讲机、监控器材、防盗报警器材、通讯器材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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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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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恺视通KAIST
企业名称
深圳市恺视通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55-89516765
创立时间
2010年
品牌发源地
深圳市
总部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康乐社区中海信创新产业城7栋(D栋)502(西段)
品牌介绍

深圳市恺视通电子有限公司汇集了一批有多年安防行业经验的精英,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本,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推行“科技、安全、诚信、创新”的企业文化理念,在新的技术平台上改进推出科技含量更高、系统运行更稳定、联网更可靠、功能更齐全的新一代安防系列产品、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停车场系统等智能化小区管理系统。

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朝综合型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从事目安防智能化系统集成及网络系统工程的设计、开发、安装、培训与维护的专业公司之一。产品从普通对讲到具备防区报警、可视对讲、门禁、监控、停车场、别墅、智能化一卡通系统及信息发布功能的智能化小区系统,推动着产品向智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恺视通将以踏实的产品风格、经营思想、不懈努力,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依托,在中国经济建设持续发展中不断进步,开创出一片新天地。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优异的质量使公司赢取了众多客户的厚爱,在全国各地有不少优秀的安防项目。

本着“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发展”的宗旨,公司寻找全国各地的合作伙伴,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人们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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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恺视通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钟文政
成立日期
2010-04-20
注册资本
5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5386217XC
企业邮箱
13828706837@qq.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440307104619960
核准日期
2025-02-28
参保人数
0人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产品、楼宇对讲机、监控器材、防盗报警器材、通讯器材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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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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