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家

捷众广告

010-65665508|北京捷众广告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北京市

注册金额: 200万(元)

关注指数: 121 人

创立时间: 2007年

总部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甲2号联信国际大厦4层401室

捷众广告秉承共赢的原则,专注于全国楼宇媒体的整合传播效应。入市多年,成就非凡,并顺利于2016年8月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838021,成为中国新三板市场又一支传媒潜力股,未来更专注于打造城有优势的媒体整合运营商。

捷众公司已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全国销售管理中心。媒体资源不仅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还拥有196个二三线城市的约60万部电梯、150万余个广告位的媒体资源,覆盖了全国商务楼宇、公寓、高尚住宅社区,涵盖了众多优质金融圈、生活圈、商业圈。

捷众通过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实现了户外广告与目标消费群体之间有效沟通,并以可分区、可覆盖、可短期、可长期的灵活投放模式,已经为国内外500强企业及众多品牌提供了专业、优质的电梯媒体投放服务,为品牌客户提供了具有冲击力的宣传渠道,日益成为品牌产品有限传播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念创未来”,捷众广告为实现品牌传播、企业发展的目的继续不懈努力前行。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捷众广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97560223B

法定代表人

毛钟义

企业邮箱

bjjiezhong@163.com

成立日期

2007-01-11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110105002835951

营业期限

2007-01-11 至 2027-01-10

核准日期

2024-07-26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22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甲2号联信国际大厦4层401室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更多>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按行业查看

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捷众广告
企业名称
北京捷众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65665508
创立时间
2007年
品牌发源地
北京市
总部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甲2号联信国际大厦4层401室
品牌介绍

捷众广告秉承共赢的原则,专注于全国楼宇媒体的整合传播效应。入市多年,成就非凡,并顺利于2016年8月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838021,成为中国新三板市场又一支传媒潜力股,未来更专注于打造城有优势的媒体整合运营商。

捷众公司已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全国销售管理中心。媒体资源不仅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还拥有196个二三线城市的约60万部电梯、150万余个广告位的媒体资源,覆盖了全国商务楼宇、公寓、高尚住宅社区,涵盖了众多优质金融圈、生活圈、商业圈。

捷众通过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实现了户外广告与目标消费群体之间有效沟通,并以可分区、可覆盖、可短期、可长期的灵活投放模式,已经为国内外500强企业及众多品牌提供了专业、优质的电梯媒体投放服务,为品牌客户提供了具有冲击力的宣传渠道,日益成为品牌产品有限传播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念创未来”,捷众广告为实现品牌传播、企业发展的目的继续不懈努力前行。

更多...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捷众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毛钟义
成立日期
2007-01-11
注册资本
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97560223B
企业邮箱
bjjiezhong@163.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110105002835951
营业期限
2007-01-11 至 2027-01-10
核准日期
2024-07-26
参保人数
22人
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工艺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0
相关行业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