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家

极豆JDO

400-659-0500|上海极豆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发源地:上海市

注册金额: 1,000万(元)

关注指数: 190 人

创立时间: 2014年

总部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1750号1幢十一层(产证楼层10层)1101室

上海极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在北京、杭州、深圳等地设有子公司和研发基地。

极豆作为品牌车主服务运营商,立足前装市场,服务中高端品牌;以软件为载体,车主运营为核心;以“让车更智能,让车主生活更愉悦”为使命,通过车主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车主用户体验,创造持续运营收入并与车企分成,让车联网成为收入中心,帮助车企从汽车制造商向出行服务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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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极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462360X

法定代表人

汪奕菲

企业邮箱

ginazhu@jidouauto.com

成立日期

2015-05-14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工商注册号

310141000149199

营业期限

2015-05-14 至 2045-05-13

核准日期

2024-11-06

登记机关

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

参保人数

90人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1750号1幢十一层(产证楼层10层)1101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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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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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极豆JDO
企业名称
上海极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659-0500
创立时间
2014年
品牌发源地
上海市
总部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1750号1幢十一层(产证楼层10层)1101室
品牌介绍

上海极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在北京、杭州、深圳等地设有子公司和研发基地。

极豆作为品牌车主服务运营商,立足前装市场,服务中高端品牌;以软件为载体,车主运营为核心;以“让车更智能,让车主生活更愉悦”为使命,通过车主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提高车主用户体验,创造持续运营收入并与车企分成,让车联网成为收入中心,帮助车企从汽车制造商向出行服务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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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上海极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汪奕菲
成立日期
2015-05-14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42462360X
企业邮箱
ginazhu@jidouauto.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登记机关
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
工商注册号
310141000149199
营业期限
2015-05-14 至 2045-05-13
核准日期
2024-11-06
参保人数
90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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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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