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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之家

捷护佳Jefcare

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

品牌创立时间: 1994年

注册金额: 5,000万(元)

品牌发源地: 北京市

总部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远光街3号

品牌网店: 捷护佳旗舰店捷护佳品牌旗舰店

品牌荣誉

捷护佳——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旗下医用护理品牌。倍舒特具有14年欧美医用产品生产经验,且医用级预防性护理垫研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捷护佳——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旗下医用护理品牌。倍舒特具有14年欧美医用产品生产经验,且医用级预防性护理垫研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品牌介绍

捷护佳——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旗下医用护理品牌。倍舒特具有14年欧美医用产品生产经验,且医用级预防性护理垫研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倍舒特企业始建于1994年,是一家应用国际化标准生产、销售一次性卫生用品27年的企业,主要有一次性护理垫、成人失禁垫、成人尿片、卫生巾及护垫等系列产品。

在全球市场,“倍舒特”客户遍布欧洲、美国、日本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并通过了FDA,CE等国际认证。

利用与国外医疗服务机构及医院多年的合作经验,倍舒特企业成功孵化出属于国人自己的医用护理品牌——“捷护佳”,为更多的国人提供高品质的医用护理产品与健康预防性解决方案是倍舒特企业一直以来坚持的信念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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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7000015061

法定代表人

李秋红

企业邮箱

bst_cw@163.com

成立日期

1998-04-27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工商注册号

110000410128346

营业期限

-

核准日期

2024-11-26

登记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保人数

347人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远光街3号

经营范围

生产护理垫(医用护理垫、成人护理垫、儿童护理垫、创口贴);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卫生巾、纸尿裤、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自产产品、卫生用品、日用杂货、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产过滤、防护用纺织品;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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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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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品牌总数

300000+

城市精选商家

100000+

行业品牌榜单

5000+

捷护佳Jefcare
捷护佳旗舰店
捷护佳品牌旗舰店
实力档案
企业名称
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91748
创立时间
1994年
品牌发源地
北京市
总部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远光街3号
品牌介绍

捷护佳——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旗下医用护理品牌。倍舒特具有14年欧美医用产品生产经验,且医用级预防性护理垫研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倍舒特企业始建于1994年,是一家应用国际化标准生产、销售一次性卫生用品27年的企业,主要有一次性护理垫、成人失禁垫、成人尿片、卫生巾及护垫等系列产品。

在全球市场,“倍舒特”客户遍布欧洲、美国、日本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并通过了FDA,CE等国际认证。

利用与国外医疗服务机构及医院多年的合作经验,倍舒特企业成功孵化出属于国人自己的医用护理品牌——“捷护佳”,为更多的国人提供高品质的医用护理产品与健康预防性解决方案是倍舒特企业一直以来坚持的信念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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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北京倍舒特妇幼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李秋红
成立日期
1998-04-27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7000015061
企业邮箱
bst_cw@163.co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登记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注册号
110000410128346
核准日期
2024-11-26
参保人数
347人
经营范围
生产护理垫(医用护理垫、成人护理垫、儿童护理垫、创口贴);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卫生巾、纸尿裤、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自产产品、卫生用品、日用杂货、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产过滤、防护用纺织品;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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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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